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生鲜灯”排查行动
2023-12-05 15:16:47          来源:桂东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邓艳芳 | 作者:钟凤侣          浏览量:4482

​桂东县融媒体中心12月5日讯(记者 钟凤侣)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新规已实施数日,一起来看我县实施效果。

连日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全县各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和食用农产品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等单位提前展开排查,通过发放《关于销售食用农产品的提醒告知书》方式广泛宣传,提醒督促相关经营主体按时将“生鲜灯”改成普通照明灯具。

12月4日下午,记者跟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来到多家超市和罗霄农贸市场,发现肉类、鱼档、水果档已不再使用具有“美颜”效果的生鲜灯,而是换上了光线更加真实的普通灯,但也存在少数商铺外侧使用的是白色光源,冷鲜柜内仍使用粉色光源的情况。市场监督管理人员当场要求关闭后,能够肉眼看到肉类前后色泽差距较大。商户称已经接到通知,但新的灯具还没到货,并表示会立即关掉生鲜灯并及时更换。

消费者黄卫波:换了灯以后肉的颜色更加真实,我们买肉生鲜食品心里也更踏实了。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黄鑫强: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在农贸市场、商超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力度,督促商家规范销售食用农产品,对拒不改正的商户依法处理,确保生鲜食用农产品“素颜”上市,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12345投诉举报。

责编:邓艳芳

一审:李明

二审:黄岸明

三审:扶后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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